根据《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2015〕11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发〔2016〕8号)要求,冠县清泉河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计划改造户数1976户,拆迁土地面积54万平方米,拆迁房屋面积30万平方米。项目合同总价款为93000万元。由冠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并能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能与县财政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且利率低,成本低,资金实现专职专用,便于政府监督管理。
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1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冠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5238699)和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世磊,联系电话:18706355881,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附件:
1、申请及批复文件:https://pan.baidu.com/s/1mjFdUiO
2、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https://pan.baidu.com/s/1mjFdUiO
2018年1月11日